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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和群國中校友會熱心公益學生獎助學金
一、 主 旨:為鼓勵母校學生多參與學校相關事務和活動,培養互助合作精神,特設立本獎助學金。
二、 經費來源:獎助學金之經費來源,係由和群國中校友會經費執行之。
三、 獎助金額:每一學期提供五個名額,名額可從缺但以不超過為限(上下學期共十名),每名學生新台幣五百元。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四、 申請條件:凡和群國中在籍且熱心公益之學生,資格由母校認定並提出申請。
五、 申請辦法:於每一學期開學後10日內填妥申請書,送向訓導處提出申請。
六、 本獎助學金委由和群國中校友會於理監事會議中評審,並於母校公開集會時頒獎。
七、 本辦法經和群國中校友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實施,修正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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